随着2021年的到来,个税速算扣除数也及时进行了调整。根据最新政策,全年个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,速算扣除数为3000元;不超过144000元的部分,速算扣除数由上年的4800元提高至5000元;不超过300000元的部分,速算扣除数由上年的8700元提高至10000元;不超过420000元的部分,速算扣除数由上年的15160元提高至20000元;不超过660000元的部分,速算扣除数由上年的25360元提高至30000元;不超过960000元的部分,速算扣除数由上年的35560元提高至40000元;超过960000元的部分,速算扣除数由上年的38560元提高至44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