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长久也是封建时代的最后一个朝代,由于官僚制度的残留和儒家思想的影响,清朝官员等级制度也是严格而繁琐的。清朝官员的等级分为九个等级,由低到高依次为县丞、知县、知府、按察使、学政、布政使、巡抚、总督、举人。
清朝官员的晋升需要通过科举考试、军功表现、门第背景以及官员表现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,具备资历和条件的官员才有资格升迁。升迁的速度也因人而异,但一般需要经过四五次晋升才能达到总督或督抚的等级。
清朝官员等级制度的高度严格和苛刻,限制了很多人的晋升空间,社会阶层的固化也深深地刻在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中。